二彬走了,大早上的周六八点就过来敲门跟我道别。我懵了一阵子,披上睡衣,赶出房门,求证事实。上帝,是真的|!我站门外目视他,他拉着行李箱,头也没回的直往前。恍惚中,我看到前方有一双手,直朝他挥,还发着晶光,口吐呓语:“同斌,来吧,快来,带你步入爱的乐巢,走向幸福,共进围城。”我相信,二彬一定比我看的更清楚,同时,还有他媳妇那张越西施赛貂蝉的脸,最起码他是这样认为的。他就这样走了,带着满心的期盼和渴望踏上首都的领土,挥手上海。就这样,我的身边又少了一个志同道合的狐朋狗友。
曾经我以为,他只是青春年少,对爱情好奇,对女人好奇,胡乱玩玩罢了。没料到,他还来真的,这次毅然辞去工作背上行囊远走他乡,奔向她。刚开始的时候,我还骂过他,只管放种,不管收种,不配做男人,更可耻的是拿爱情当儿戏,骂他丢了我们姚家祖宗的脸。现在才知道,这小子是在积累原始资本,还挺有志气的。其实,我特别羡慕,这就是年轻的好处,可以奋不顾身的做自己想做的事,爱自己想爱的人,过自己想过的生活,真挺好的。同时,我也在感慨,哦,原来我已经不再年轻了。
记得那时候刚开始谈恋爱,最有力的证据便是那些大同到西安的往返车票。毕业的时候收拾东西,一大叠火车票,还有那几本少女的私房日记,现在回想起来还暖暖的。当初决定不再继续读书,是因为想跟你在一起,所以那么早离开了学校。
后来,还有一次,大概是去年吧,我不去做老师,是因为那时候跟你在一起,还想更长远,所以又没去。不是没后悔过,可是如果机会重来的话,我还是会照旧选择,因为年轻的心永恒不变,那份执着就永远不会褪色。
人性最大的弱点,就是不知悔改。这点,我可以现身说法了。当初跟你在一起,多数朋友都反对,说不现实,我不信,我想证明给他们看。可当我快要证明成功的时候,胜利的小旗也快要插到房顶的时候,又应验了。五年了,挺长久的,什么没经历过呢,我们的足迹几乎印满了中国的中北部,苦过,乐过,闹过,笑过,有滋有味,简直可以上演一部生活百味剧,琳琅满目的。
就算到最后,那个人不是我,我也定不后悔,因为一切都拥有了,青春,爱情,没有目的的旅行,在最美的年华里遇见最美的你,谱写一首最美的歌。即使最后落得鸡飞蛋打,但是,亲爱的,我有过鸡,有过蛋哦。
以前在学校闲的没事测我俩之间的缘分:落叶聚还散,寒鸦栖复惊。相见相亲知何日,此时此夜难为情。这么多年了,才知道我们两个都是一步一步走进这条死胡同!有时候,感觉挺绝望的,命运好像早就注定了一样,我们只是棋盘上的那颗微不足道的棋子,按着原指定的路子一步步走向灭亡。那些高举我命由我不由天的壮士们,只是他们还没走到最后结局,走到了说不定就不这样喊了。
很多时候在想人活着到底是为什么,结论便是人活着就是为了死。不管曾经怎样活着,最后都免不了一死,死了,就什么都没了,一切归于零。还有灵魂,所谓灵魂,便是精神力,但不是每个人都有强烈的精神力,所以大多数时候,当人的肉体死去,精神也就消散,因此,这可以忽略不计了。
我们之所以会相信鬼魂存在,是对现实世界不满,无助情绪无法宣泄,于是寄望于莫须有的虚无世界,从而使自己得到某种平衡。我在想,也许我死后会排队去领一碗孟婆汤喝的吧,不是我不想记得你,而是害怕死命纠缠,我却赢不了的结果。有时候,回忆是一条太过熟悉的路,我们要是顺着它走的话,就会离现实喝目标越来越远。还有,回忆太伤神了,就想到这里吧。
我们村统共就那么一点大小,而现在已经有四个奉子成婚的成功先例,二彬,加油吧,下一个就是你,哥们儿看好你哦。而且今早上,我才知道,二彬爸妈是自由恋爱的,在我们那个村,在那个年代,太不容易了。一路以来,这优良传统确实发扬得挺好的,希望你们再接再厉。我想,有一天,也许我们村会被挂上一大匾额,那是政府赐予我们的“奉子成婚”村,而且是爱护妇女儿童模范村哦!文/陆雨
陆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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