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
朋友又双叒“失恋”了,硬拽着我在寒风中逛了大半个西安城。
之所以用“硬拽着”这个词,是因为我多多少少有些不情愿,更准确地说是恨铁不成钢——分手不到两个月,又失恋三次,听起来简直像是尼玛在扯淡。
我总说,你丫的不过是玩玩罢了,何必当真呢?
可是朋友却每次都失魂落魄,黯然销魂。例如这会儿,你瞧他那怂样——蹲在路灯边抱着酒瓶,像个傻逼。
你相信一见钟情吗?朋友一脸愁容的问我。
一见钟情我信。
不过两个月三次的一见钟情,老子不信!
朋友骂骂咧咧地说我不懂爱情。
2
前两次的失恋对象暂且不提,就说最近的这个。
在朋友的言语里,对方简直完美得不得了——俊俏的侧脸,迷人的声线,一流的品味,balabala。总之说起来简直如数家珍,哪里都好。
可是实际上呢,朋友只和对方只聊了不到一周,甚至连一次面都没见过,获取对方的信息全靠聊天记录还有仅有的几条朋友圈。
所以,与其说对方有多好,不如说朋友天马行空的能力有多高超。
光凭这三三两两的信息,就喜欢上一个说是陌生人也不为过的人,这样的喜欢,未免来得太草率了吧?
俗话说,路遥知马力,日久见人心。害人之心不可有,防人之心不可无。
受到某些特质的吸引而产生好感,萌生出兴趣,这些都无可厚非。可是连对方姓甚名谁都不是很清楚的时候,就恨不得马上付诸一片情深,就真的要被骂智障了吧。
3
突然想到小七。
小七原本是个挺好的丫头,脸蛋不差,工作稳定,脾气上佳,只有一点不好,就是一谈恋爱就犯傻。
谈了三任男朋友,两任都是人渣,不是骗吃骗喝,就是出轨外遇。最后难得遇到一个人品不差的,还是因为三观不合,没有共同语言,没谈几个月就草草分手了。
有段时间提到恋爱,小七就一副敬而远之的模样,苦笑着说,老娘再也不相信爱情了。
可是知根知底的朋友都知道,小七之所以情路不顺、遇人不淑是因为她的喜欢来得太容易了。
只要对方长得帅,再稍稍耍点手段,说几句甜言蜜语,陪她聊上几次天,再唱上几首小情歌,小七保准开始死心塌地,一头扎进人家怀里。
盲目地喜欢,最后的结果必然只能是呵呵哒。
4
喜欢一个人没有错,可是太容易喜欢一个人,就真的得治一治了。
要知道,我们之所以信仰爱情,崇尚爱情,是因为真爱难求,彼此倾心实在太难。凡事越稀缺越珍贵,人的感情也是如此。
所以越是轻易得到的人,越容易不被珍视,越是求之而不得的人,越难以让你释怀。
从这个角度来说,就更不该太容易喜欢别人了,你觉得呢?
5
诚然,感情这只小野兽,实在是难以捉摸。道理你都懂,鸡汤你也喝,可是你还是会不由自主地喜欢上他。
遇见那个人,你体内的荷尔蒙开发作,心中隐隐肿胀,手指不由自主地划开微信,敲进他的聊天框,键入的每个字符都好像在拼命地宣誓:我喜欢你。这样进展下去,八成要玩完。
你要控几你记几啊!
你可以和他聊天,但切忌交浅言深。
你可以偶尔找他,但前提是有来有往,你主动,他也不被动。
你可以接受他对你的好,可不要天真地以为,他这样就是真心喜欢你了。
总之,因为喜欢,所以才更要克制,克制,克制。
6
突然想起很久以前自己写过的一段话——
爱情来了,谁还在乎时间长短?如果足够喜欢,即使刚认识一天,我也愿意和他在一起。
现在想来,自己那时天真烂漫,单纯得像个傻逼……
你得时刻记着,被人一眼看穿的人,会让人失去继续探索下去的欲望。不轻易交付真心,不轻易表露心迹,不必心机满满,但也不能被别人伤害。
你可以喜欢上一个人,但前提是你要更爱你自己。